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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我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区正式执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煤炭开采审批”等31项工商登记由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这标志着“先照后证”的改革在广西迈出了重要的坚实一步。9月1日当天,自治区工商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前置审批改后置资讯宣传活动。
此 次涉及“先照后证”的31个项目包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煤炭开采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内资演出经 纪机构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涉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在“先照后证”改革中,工商等相关部门将继续实施“宽进严管”,强 化事中事后监管。
这31项工商登记改为后置审批后,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工商登记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申请人在取得工商部门登记后依法还要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10月1日 后,申请人还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这项改革措施,使得原有的“凑齐所有证件才能办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模式,变成现在的 “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证件”,这“证”与“照”之间一先一后的改变,改出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极大地激发了经营者进入市场的热情。
实行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工商机关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栏后标注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