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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申请登记的条件:
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只能申请营业登记,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你要知道的公司名称核准规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一般不能有独立的名称,如果是分支机构的,只能称为其所属隶属单位的分公司、分厂、分店,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及他们设立的企业,应以其本身的名称为基础,不得另立名称;半紧密型的联营企业,可以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如果经营场所发生变迁,应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公司注册在市区还是郊区工业园的选择)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企业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不能超出总体机构的营业范围。(新注册公司经营范围参考目录)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经各自主管部门批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