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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程序及说明:
一、网上年检
(一)申报与预审
1、企业密码的领取:未领取过登陆密码或密码遗失的企业,其注册地址在六城区的到南宁市工商局年检窗口(凭营业执照副本,下同)领取,注册地址在其他区(市)县的企业到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年检窗口领取,也可通过外资年检联系电话领取。
2、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录广西红盾网(网址:http://www.gxhd.com.cn/)企业年检栏目,输入企业注册号和密码后,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按照提示填写年度年检报告书。
3、企业填报的年检数据应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填写。
4、企业在网上提交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各局分别在网上对属于各自年检范围的企业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未通过预审的企业,应按照预审意见的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申报。
5、通过预审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载的年度《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年检资料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外资年检窗口办理书式审查和加盖年检戳记以及缴纳年检费等事宜,完成年检手续。
(二)加盖年检戳记
1、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完成后,注册地址在南宁市六城区的企业将年检相关的书面年检材料报到南宁市工商局年检窗口进行复核。注册地址在其他区(市)县的企业将年检相关的书面年检材料报送到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年检窗口进行复核
2、复核时应提交的资料:
(1)通过网上预审后下载的年检报告(加盖企业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含合伙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报告)原件;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须提交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含合伙企业),应提交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6)非法人分支机构(含合伙企业)应提交隶属企业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年检材料受理、审查
(1) 企业提供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缴纳年检费。
(2)企业申请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等需要进行审查的,在受理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年度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登记事项变更而未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企业,须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后,再办理年检。
(4)凡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全程网上年检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创新企业监管方式,按照企业志愿的原则开展全程网上年检试点工作。参加全程网上年检试点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持有CA证书;二是不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三是经营范围中不涉及前置许可证;四是无警示信息。